海镁总厂2018年环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海城析木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海镁总厂2018年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析经发备[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镁总厂2018年环保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2.招标单位: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3.建设地点:鞍山市海城析木新城(辽宁海城市牌楼镇)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028平方米,其中选矿厂原料场地封闭厂房约3500平方米、菱镁矿碎石二厂成品区封闭厂房约6864平方米、菱镁矿碎石一厂原料场封闭厂房约5664平方米,均为钢结构厂房,选矿厂原料场地封闭厂房跨度为26.27米、28.8米,菱镁矿碎石二厂成品区封闭厂房跨度为41米、37米,菱镁矿碎石一厂原料场封闭厂房跨度为48米。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估算价:1371.8万元
7.工期要求:2018年7月25日开工至2018年10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97日历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供电工程等]及试运行。
9.投标保证金:贰拾柒万元
10.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甲级])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3.交纳方式:网上缴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镁矿耐火材料总厂
地
址:海城市牌楼镇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福德
电
话:0412-377321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苏倩
电话: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6
传真: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213311601018170125682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2100163070305250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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