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海城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大中修工程(本次招标县级路)项目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发【2018】4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城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城市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海城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大中修工程(本次招标县级路);
2、招标单位:海城市公路管理段;
3、建设地点:涉及7个乡镇(牛庄镇、腾鳌镇、望台镇、南台镇、王石镇、高坨镇、东四街道);
4、工程规模:县级公路工程三项26.87km.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7、投资额度:2161.7万元(人民币);
8、计划工期: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
9、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1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3、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价法(评标办法全文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并且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的拌合站在距离项目最远距离为40公里范围内,拌合站生产能力不小于240t/小时,(注:对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沥青拌合站的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对不具备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签订的项目供料(供货)协议原件和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
财务
|
1.投标人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近3年(2015年-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年末净资产不小于2000万人民币。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1)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其牵头人需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为2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单,报名网站名称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csggzy.com);
2、报名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获取方式: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图纸 500 元,售后不退不换;
4、缴纳方式:现金缴纳。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预备会的相关信息。
2、窗体顶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海城市站前街交通大厦五楼
联系人:王广昌
电 话:0412-3304747
招标代理: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地 址:海城市印刷厂对面光明路41号门店
邮 编:114200
电 话:0412-5535970
15242222008
传 真:
联系人:胡晓男、朱辉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 户:21001630703052503770
地 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联系人:李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