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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高压燃气管道工程(东四到西四段)(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高压燃气管道工程(东四到西四段)(二次公告)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核字【2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城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96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城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城市

建设规模: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 西四-东四段(西四首站-东四分输站段线路起点为盘锦方向气源管道预留点,终点东四分输站。途经西四镇、东四镇、牛庄镇、中小镇。本施工区段为海城市段,本段管道长度合计约为23.398km。设计压力4.0MPa,一般线路段管材采用D273.1×6.3 L360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热煨弯管管材采D273.1×6.3 L360N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详见设计),管道沿线设置监控阀室1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0910日,竣工日期:20181031日,计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城市城乡天然气镇村通工程高压燃气管道工程(东四到西四段)(二次入场)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负责但不限于与当地政府及居民的协调工作,保证合同工期

投标保证金: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同时具有国家颁发的GA1(乙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或者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具体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城市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宇、王文煦

联系电话:024-679191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联系人:海晓涛 周东升

联系电话:024-23399018

传真:024-23380085         

邮政编码: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 06135601040003330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21001630703052503770

地址: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

联系人:李海君

联系电话:0412-361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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