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海城市公安局的委托(采购单位)对“海城市公安局2018-2019年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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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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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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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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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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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煤15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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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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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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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煤3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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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供货应以实际用量安排供货,总价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的方式,供应商登陆(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csggzy.com)注册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
四、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供应商可持报名回执单,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采购公告发布:
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七、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大会。
八、报价响应文件的送达:
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响应文件。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方有义务就质疑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据。
3.质疑方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方如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或恶意质疑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质疑: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超出质疑有效期提出质疑;
(3)同一质疑方就同一事项重复质疑;
(4)采购文件因质疑而做出修改并重新发布后,对首次质疑没有提出的事项提出质疑。
5.供应商对采购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清柱
联系电话:0412-322232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传真:0412-3232769
地
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