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现邀请有能力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017-HC084
采 购 人: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投资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1542227.84元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工期要求:拟定开竣工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6日,共30天。
实施地点:海城市耿庄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3、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5、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及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点击“打印报名单”。(特别提示: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打印此回执单。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需提供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者,则无法进行会议签到,即不能参与该项目谈判。)
3、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27日
五、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 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27日(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持报名回执单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里的所有证件。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整),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3:30 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7年10月31日13:30 时(北京时间)
3、地址: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开发区人民医院西侧)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之日。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文凯
联系电话:358220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守魁
联 系
电 话:0412-3363866、18941297001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二马路黄河路19号格林春天北门正对面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