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17]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3.建设地点: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4.工程规模:拆除原地面及门口后对新地面、墙面、天棚进行装修
5.资金来源:市政府性基金支出
6.总投资:199万元
7.工期要求:2018年1月15日开工至2018年3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电气、空调工程
9.投标保证金:叁万玖仟元
10.招标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单,报名网站名称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csggzy.com/Index.aspx)。
2.报名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4.交纳方式:现金缴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84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邢福铭
电
话:181041220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陈金龙
电话: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8
传真: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04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213311601018170125682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21001630703052503770
地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联系人:李海君
联系电话:0412-36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