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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各社会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

近期,按照《关于做好沈阳大连重点地区 来(返)鞍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实际,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招投标采购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进行;

二、凡是鞍山地区以外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沈阳、大连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医学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证明和7天健康监测证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此通知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8

举报电话:0412-36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