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城经济开发区设计费100万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录库项目
1.招标条件
海城经济开发区设计费100万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录库项目已由《关于建立开发区2019、2020年企业名录库的通知》(海经开委发[2019]1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城经济开发区设计费100万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录库项目
项目编号:LNZHZBDL2019002
招标人: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范围: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选取3家优秀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3家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对于设计费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及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市政工程设计将从入围单位中根据入库协议的规定邀请招标选取,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海城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入围;第二标段为海城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入围;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入围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质量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经甲方同意后服务期限届满时可延长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地点:海城市经济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具备:
第一标段:1)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无经营异常情况;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标段:1)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无经营异常情况;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 月 7日至 2019年 1 月1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48号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一单元1801)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1月7日至 2019年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48号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一单元1801)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标段;
6.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
联系人:单玉丽
电话:0412-3608991
代理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48号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一单元1801室
联系人:张家华
电话:0412-2211900
E - mail:lnzhcgdl@163.com
开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银行帐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