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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政府采购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政府采购)            

(一)流程
步骤 业务内容 责任人 操作模式
1 递交项目实施申请表(财政局审批),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线下
2 接受项目实施申请表(财政局审批),授权委托书 采购部 线下
3 平台办理集采项目进场登记,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 采购部 平台
4 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人 线下
5 递交发布采购公告的函或推荐方式的说明(纸质版加盖公章) 采购人 线下
6 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将大数据同步上传到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采购部、财政局 平台
7 免费下载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 供应商 平台
8 准备开、评标材料 采购部 线下
9 与采购人沟通确定评审专家类别,并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由采购人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专家) 采购人、采购部、财政局 辽宁政府采购平台
10 开标前一天电话通知采购单位派代表凭授权书参与项目开标和评审 采购部 线下
11 开标:按公告的时间协助采购人接收投标文件和组织开标工作 采购人、采购部、供应商 线下
12 评标(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小组) 采购人、评审专家 线下
13 核验专家身份。 采购人、采购部 线下
14 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递交至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并将大数据同步上传到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采购部 平台、线下
15 编制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部 线下
16 整理开评标档案、并归档长期保存 采购部 线下
(二)修改澄清及变更中标人公告流程
步骤 业务内容 责任人 操作模式
1 递交澄清或变更说明(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 采购人 线下
2 涉及变更开评标时间地点的,重新 预约开标时间 采购部 平台
3 编制及递交澄清或更正公告(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公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 采购部、财政局 平台
(三)废标重新招标流程
步骤 业务内容 责任人 操作模式
1 (1) 提交重新招标的说明(财政局批示同意的复印件);                (2) 二次入场登记表;            (3) 预约开标时间; 采购人        采购部 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