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
步骤 |
业务内容 |
责任人 |
操作模式 |
1 |
自助区域上传产权交易类入场登记表、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出租/出售委托挂牌申请书、承诺书、委托合同 |
出让人/中介 |
平台 |
2 |
复核入场材料提出意见,未通过自动返回上一层(下同),通过向下进行(即时即办,最晚不能超过当日)(下同)。 |
中心分管副主任 |
平台 |
3 |
发布产权交易公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出让人/中介 |
平台 |
4 |
网上竞价。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后,可进入网络竞价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
买受方 承租方 |
网上竞价平台 |
5 |
发布交易结果公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出让人/中介 |
平台 |
6 |
产权交易档案归档 |
产权交易部 |
平台 |
7 |
数据分析报送 |
产权交易部 |
平台 |
(二)修改澄清公告流程 |
步骤 |
业务内容 |
责任人 |
操作模式 |
1 |
涉及修改澄清标的物情况或竞价延期时间的交易项目,出让方应出具具体变更内容。(电子版、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 |
出让人/中介 |
平台 |
2 |
按照变更内容发布修改澄清公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出让人/中介 |
平台 |
(三)重新拍卖流程 |
步骤 |
业务内容 |
责任人 |
操作模式 |
1 |
(1)提交重新招标的说明; (2)二次入场登记表; (3)二次资产评估报告;(如有降价) |
出让人 |
平台 |